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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修网路信息管理办法 言论、帐号、AI全面纳管

来源: 未知 时间:2026-08-23 15:13 作者:admin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大陆正在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于8月2日截止意见征集,截至目前官方尚未公布审议通过、正式发布及施行日期。修订内容涉及网路平台、帐号、内容及人工智慧管理,并将境外组织、个人纳入规范,引发各界对网路言论及跨境资讯管理的关注。国安会秘书长吴钊燮22日警示,相关修订恐涉及跨国镇压、认知战及「一中」武器化等战略风险。

据新华社报导,大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月3日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相关办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因应网路资讯服务发展及相关法律修订再次全面修改,草案共6章94条。草案第3条明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监督管理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帐号管理方面,第19条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分资讯并接受认证;第21条要求动态核验帐号,对身分不符或超过6个月未使用的帐号,可限制功能、冻结、注销及禁止重新注册,并建立帐号信用纪录,严重失信者可被限制帐号功能或禁止注册新帐号。

内容管理方面,第24条禁止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煽动非法集会及散布虚假或误导性资讯等内容;第25条要求防范「炒作重大形势政策、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不良资讯。平台发现相关内容,可采取删除、屏蔽、限制帐号功能及营利权限、关闭帐号等措施。

AI方面,草案第59条要求训练资料来源合法,语料训练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60条要求AI生成合成内容依法标识;第61条要求演算法推荐建立价值引导机制,在热搜、榜单等重点环节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资讯,并不得操纵榜单、热搜或资讯呈现。

监管方面,第65、66条要求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建立资讯共享及联合执法机制。另第29条规定,境外组织、个人发布违反相关规定的资讯,若损害中国大陆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国家有关部门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第92条则要求境外组织、个人向中国大陆境内提供或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时遵守相关法律。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教授高树超7月在个人社交平台分析,中国正在悄悄修改其最重要的社群媒体法规,其影响远远超出中国。草案两项变动值得注意,一是从平台责任转向用户责任,将责任延伸至创建或分享禁止内容的个人用户;二是中国的审查法走向全球。

他认为,第29条意味中国正式主张其审查规则有权在境外执行,在中国境外平台(X或Facebook)发布遭中国禁止的内容,理论上日后进入中国时可能引发法律后果。

大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月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大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月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新增帐号信用、人工智慧及境外组织与个人等管理规定,相关草案已于8月2日截止意见征集。图为人民大会堂。 中通社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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