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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要求重大突发事件 24小时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 未知 时间:2026-09-21 14:23 作者:admin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等事件时,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往中国部分地方政府在辖区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常有隐瞒不报的情事。

综合南方都市报、财联社19日报导,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项预案指出,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布突发事件讯息和相关决定、命令、措施等。

预案又说,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由省委、省政府发布讯息或者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澄清虚假或者不完整讯息,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该预案,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中,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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