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共海南前省委书记罗保铭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敛财1.13亿馀元(人民币,下同)。

  罗保铭被指控,1995年至2024年,其利用担任中共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商业合作等事项上牟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3亿馀元。

  因此,中共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以受贿罪被判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