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曝光猥亵案件当事人的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已被停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根据王女士的举报和现场录音证据,吕某某以“有新证据需要签字”为由,将当事人骗至办公室,随后实施搂抱、抚摸敏感部位、强行亲吻等猥亵行为。目前,警方已就该案进行行政立案。

  这起案件令人震惊之处,不仅在于一名法官竟然对案件当事人实施猥亵,更在于他利用职务之便、以办案为名实施犯罪。本该捍卫法律的人,却成为践踏法律的人;本该保护当事人的人,却成为加害者。这种身份与行为的巨大反差,让人不寒而栗。

  然而,在愤怒之余,我们更需要冷静追问一个关键问题,法院询问办案,按规定应当有两位工作人员参加,为何吕某某能够单独一人将当事人叫到办公室,并实施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