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局开始对个人设立的离岸信托实施更明确的税收监管,长期被内地富裕家庭用于延迟纳税和财富传承的安排,由此失去一项重要税务优势。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7月24日发布规定,个人将股票、房地产及其他资产转入离岸信托时,资产增值部分可能被视为应税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离岸信托及其控制的境外实体此后产生的收入,也须按年度申报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再等到信托向受益人分配资金时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