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至9月1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民政局原局长姜喜栋被指控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在洮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2月,姜喜栋摔伤后,经时任洮北区民政局优抚科科员唐勇提议,姜喜栋利用其担任洮北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时任洮北区民政局副局长许福文(已故)、唐勇等人帮助制作虚假工伤档案材料,自2009年1月至2025年8月,套取国家伤残优抚金43.7万余元。

庭审中,姜喜栋称其摔伤属实,工伤档案材料是唐勇整理并上报的,其并没有授意许福文、唐勇等人弄虚作假。控辩双方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姜喜栋受贿90万元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