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前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今天一审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调查,王建军受贿人民币9340万馀元(约1400万美元)。

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宣判,并对追缴在案的王建军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根据法院公布的审理内容,王建军自2005年至2019年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副局长及中共党委委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人民币9340万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