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报导,苹果日报案被判刑9人中,前壹传媒集团行政总裁张剑虹、「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及李宇轩提早获释,3人都曾担任从犯证人。张剑虹接受凤凰卫视访问时表示,对所犯罪行「懊悔」。

苹果日报案9名被告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今年2月法院判刑。认罪并担任从犯证人的张剑虹获减刑55%,被判刑6年9个月,原预计2028年3月出狱。同样认罪及担任从犯证人的李宇轩和陈梓华分别被判7年3个月和6年3个月,原预计2028年和2027年出狱。

香港明报今天报导,3人已提早获释。

香港惩教署于10月31日安排更生人参加中国大陆体验团,到深圳参观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及到科技企业参观无人驾驶。凤凰卫视昨天及今天都报导这项活动,并访问参加者张剑虹。

张剑虹受访时说:「在2019年反修例(反送中)事件后,自己又参与了煽动抗争,也因为犯了香港国安法要被判刑,之后就更少机会接触到国家的发展。」

张剑虹表示:「这次知道惩教署举办一个交流活动,我也很兴奋,马上主动报名参加,自己也对自己所犯的罪行很懊悔,希望藉著这个机会,重新认识祖国的发展,也有融合回社会、一个更生的机会。」

张剑虹又表示,中国社会整体发展很好,科技更是一日千里,自己作为中国人能够体验到国家的强大,感到十分骄傲。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生效后,提高涉及国安案件囚犯的提早获释门槛,须惩教署长信纳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才可提早减刑释放。

明报报导,首宗香港国安法案件被告、被判刑9年的唐英杰也已获释。唐英杰曾在香港保安局的电视节目中表示,当初相信很多假新闻和假消息,被人误导。

本文转自:TNT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