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美国境外的中国公民,若有意购买德州房产,是否有权对德州置产禁令提出法律挑战?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为审议此案,2日听取两位中国公民代理律师的陈述;由三位法官合组的合议庭并未立即做出裁决。

德州媒体Chron引述“法院新闻服务”(Courthouse News Service)信息,两位原告中国公民是住在上海的黄敏(Min Huang,音译)和住在新西兰的戴琼(Qiong Dai,音译);他们在休斯敦地区均拥有出租房产且希望购买更多房产,但德州去年9月1日生效的“参议会第17号法律”(Senate Bill 17,简称SB 17)不准他们进一步置产。

德州法律SB 17,禁止与特定国家有关的特定个人和实体在德州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不动产权;中国、俄罗斯、伊朗和朝鲜均在该法限制国家之列。